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9-07 11:00) 点击:187 |
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因此,构成非法拘禁罪最轻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之间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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