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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2-19 04:18)     点击:298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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