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1-03-22 04:37) 点击:264 |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市属高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三重四创五优化”安排部署,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持续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打造铸魂润心教育、公平优质教育、幸福惠民教育,为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建设教育强市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集体学习重要内容。用好“学习强国”平台,依托教育系统业余党校、三会一课、专题讲座、三支队伍培训等渠道,构建完善面向全系统、覆盖全体师生的学习体系。(责任处室:思政处、党建处、机关党委) (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石家庄市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严密组织领导专家辅导授课、专题视频集中观看、党史学习体会交流、党史教育基地参观见学等学习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办实事清单台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深入开展“团结就是力量”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举办“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微党课大赛、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学习热情。(责任处室:思政处、党建处) (三)完善党对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围绕事关教育现代化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的难点问题,设置领导小组研究议题和建议。做好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完善市、县两级教育领导小组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和信息交流机制。(责任处室:秘书处) (四)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的建设。持续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实施学校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六化”工程。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深入实施学校党建“一校一品”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党建研究课题评选”“党建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推广”活动,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会暨党建示范校创建现场观摩会,培育创建100所“党建示范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效。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培育创建1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3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制定《全面加强大中小学校国家安全教育的若干措施》,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责任处室:党建处、思政处) (五)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运行干部人事档案馆,探索建设“石家庄市直属教育系统干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后备青年干部、中层干部的分类培训力度,完善直属学校校长后备人才储备机制,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注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市级优秀教育人才评选,组建教育人才专家库。(责任处室:党建处) (六)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局党组决策落实监督,做好日常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直属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排查整改苗头隐患,开展市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大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七)提升教育系统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宣传队伍建设,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完善石家庄教育官网、石家庄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教育杂志功能,加强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亮点工作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新闻机构合作,借助主流媒体,讲好石家庄教育故事。组织开展年度十大教育新闻评选活动。加强教育舆情处置引导,落实应对处置机制。(责任处室:思政处) (八)加强群团统战、老干部以及关工委工作。以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党带群团组织系列活动。开展团干部讲团课活动,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者进行共青团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工会、妇联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党外人士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座谈会和“共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引导老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持续凝聚和释放正能量。(责任处室:办公室、思政处、机关党委) 二、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九)有序做好开学工作。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做好开学前学校核查验收工作。筑牢校园疫情防线,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个人家庭“四方”责任,落实校园闭环管理,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做好师生重点人群精准管理和关爱服务。(责任处室:局疫情办、体卫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高教处) (十)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各项要求,加强校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六个一律”要求,严格校门入口管理。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师生个人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师生健康管理行为指引。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工作会和疫情防控专项培训,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责任处室:局疫情办、体卫艺处、发展规划财务处)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十一)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将党史学习教育向课堂、向学生延伸,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扎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和交流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化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石家庄市德育共同体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石家庄市德育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成立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建立思政课教师交流工作机制。办好“思政课大讲堂”,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展示活动,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校评选活动。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建立完善思政课评价机制,将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思政课工作纳入直属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责任处室:思政处、人事处、党建处) (十二)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美育工作意见。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业运动技能”教学模式,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建立专项抽查制度,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实施迎冬奥冰雪运动进校园提升计划,推进校园冰雪运动“十百千万”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冰雪特色学校、示范学校。成立石家庄市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实施“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美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工作。举办石家庄市音体美教师素质赛。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责任,总体近视率比2020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举办中小学卫生与健康技能培训及比赛,提高学校卫生专技水平。全面开展劳动教育,成立石家庄市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做好国家级劳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构建1+N校外实践教育特色发展模式,选树特色学校和基地,打造精品示范课。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管理,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学生手机、学科作业管理的工作规定。加强未成年人心理维护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日(月)活动,继续创建心理健康教育5A特色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组织开展好学生军营体验及军训等工作。(责任处室:体卫艺处、思政处、基教处、生命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学校) (十三)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办好“智慧父母大讲堂”和“家长学校”,创建一批家校共育示范校。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开展“互联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活动。(责任处室:思政处) 四、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十四)发展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提质工程,扩大“名园+”资源总量,创建示范性幼儿园20所。完善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教育。以游戏为主要活动,提升保教质量。巩固提升居民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成果。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责任处室:幼特教处、发展规划财务处) (十五)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限期化解存量大班额,基本实现班额标准化。深化学区管理制和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范围,创新集团化办学路径,加大跨层级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力度。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文化建设的意见》,组织创建“学校文化建设市级实验区”和“学校文化建设实验校”。开展主城区学校结对帮扶新三区学校活动。(责任处室:基教处) (十六)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开展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普通高中大班额消除计划,基本消除市域内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进课程研究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特色高中创建活动和特色高中案例征集工作。制定《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度,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责任处室:基教处、教科所) (十七)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调整优化职教园区入驻学校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建设10个市级高水平专业,打造全国一流职教园区。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争取一批国家级提质培优任务和项目。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完成一批标准化学校省级验收。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遴选2—3所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打造市级骨干特色专业20个,建设10门职业教育精品课程,积极开展“1+X”证书试点,做好中高职“3+2”分段培养、中职和本科院校“3+4”培养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定校企合作规划,遴选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组织开展中职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责任处室:职成教处、职教园区管理服务保障中心) (十八)加强市属高校内涵建设。加快推进高校园区建设,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10月份前建成并搬迁入驻。大力推进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与汇华学院、石家庄市职业技术学院与四方学院合并转设工作。大力推进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重点培育建设1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2个骨干专业(群),建设15支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30门高质量精品课,开展2021年度市属高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创业进校园”系列活动,确保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总体稳定。(责任处室:高教处) (十九)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研究制定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健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双向交流机制。强化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统筹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开展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规范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组织融合教育教学成果案例征集,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责任处室:幼特教处) (二十)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构建区域民办教育治理体系,加大过程性监管力度,增强对民办学校风险预判、危机处置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宣传、提前招生、通过培训机构招生、考试招生、就读学生“人籍不一致”等违规行为。落实“五独立”要求,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开展“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公参民校”规范化管理。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聚焦安全、资质、师资、办学及经营行为等方面,综合运用排查发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等机制,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应试教学以及无证办学、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建立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开展民办中职学校负面清单专项治理行动。(责任处室:基教处、职成教处) (二十一)完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组织中职学校和市属高职院校开展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人群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落实《河北省老年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依托三级开放大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构建老年教育阵地。加强驻石高校函授站点和学习中心的监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责任处室:职成教处、高教处) (二十二)深入开展教育交流合作。积极引进京津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与京津公共服务教育领域共建共享。全力支持雄安新区教育发展,办好石家庄二中雄安校区。对口帮扶薄弱地区教育均衡发展,通过教研交流、跟岗实习、行政管理等对口交流方式,与新疆库尔勒市、西藏札达县开展“组团式”教育帮扶活动。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教育人文交流。创新活动形式,办好全球基础教育论坛年会和“一带一路”青少年教育发展联盟年会。做好来石留学和国际学生的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责任处室:教师处、人事处、党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教科所) (二十三)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做好省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迎检工作。办好第24届全国语言文字“推普周”和省“双推月”活动,深入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经典诵读活动。做好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责任处室:教师处) 五、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四)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开展第37个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组织教书育人典型案例宣传,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坚决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继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责任处室:教师处、人事处) (二十五)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师公开招聘程序,强化学校用人自主权。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各县(市、区)改革稳妥有序实施。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做好市级小学全科教师公费教育培养工作。(责任处室:人事处、教师处、职成教处、高教处) (二十六)提高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梯队建设实施方案。提升教师培训效果,用好三支队伍培训平台,筹备建立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督导。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覆盖各学段、各类型学校校长培训。开展第二批名校(园)长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组织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校十大知名校长评选和百佳校(园)长评选活动。继续举办名校长讲堂和分学段校长论坛。(责任处室:人事处、教师处) 六、健全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 (二十七)高标准完成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注重与国家、省教育规划和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紧密衔接,注重解决制约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高标准完成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基本依据。(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 (二十八)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和支出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足额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拨款标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加大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投入,保障教育领域重大改革投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支出责任。(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督导处) (二十九)大力实施教育项目建设。抓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完成8个项目9.2万平方米建设任务。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作,新改扩建学校124所,新增学位2.3万个。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新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2所。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条件,完成13所学校学生宿舍建设任务。启动主城区教育资源布局优化专项行动,制定主城区高中资源教育扩充方案,实施项目19个。抓好一中、二中、正中等市直学校项目建设。完成538所中小学、幼儿园改厕工作。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广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选取100所中小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推广。(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基教处、教科所) (三十)加强教科研能力建设。加强教研员(名师)工作坊建设,组建“名师资源库”,构建学科核心骨干教师团队,完善导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做好教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工作,建立教科研成果共享机制,促进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落地。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诊断。做好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新乐市、井陉县、无极县市级教学评估工作,召开市级教学评估现场观摩会。(责任处室:教科所) (三十一)提升考试招生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新高考适应性模拟演练,提升新高考改革实施的组考能力。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方案,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新高考实施,大力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考务和监考人员选聘工作。做好新高考政策宣传和解读,分层分类组织好培训工作,加强对考生应考、填报志愿等环节的培训指导。(责任处室:考试院、基教处) (三十二)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加强石家庄市教育公共资源平台建设与应用,开发引进优质在线教育资源,持续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开发石家庄市教育系统资源协作平台,提升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教育网络安全,推进IPV6升级改造。培育“在线(智慧)教育示范区”和“在线(智慧)教育标杆校”。创建一批“创新创客教育名师工作室”。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小学机器人大赛、信息技术优质课评比、教育信息化管理优秀案例征集等活动。(责任处室:信管中心、办公室) (三十三)提高教育装备管理水平。开展全市教育装备技术装备质量监测。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改革示范区和示范校。加强学校图书馆、学科功能教室、创新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建设,落实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功能教室照明标准。做好全市理科实验中考工作。组织开展实验教学说课、自制玩教具、手工技能大赛、教育装备管理优秀案例征集等活动。(责任处室:装备中心) 七、积极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三十四)深入推进依法治教。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局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及时公示抽查结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更多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规范工作。履行教育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协议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程序,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师德失范、违规招生办学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树牢机关干部法治思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法治建设的监督检查,落实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第八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制定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组织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和“宪法晨读”等系列宪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探索建立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准确把握学生行为规范和教育惩戒边界。(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基教处、职成教处、教师处、体卫艺处、安全处) (三十五)深化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改革。完善“石家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网上办理。健全随迁子女入学机制,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研究制定《关于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政策全面落实。深入推进主城区与新三区中考招生改革。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扩大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字平台。开展“家门口好学校”主题宣传。(责任处室:基教处) (三十六)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石家庄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对照国家和省创建标准,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做好省政府对6个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迎评工作。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织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推动重大教育政策和决策落实。开展省级示范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深化教育督导公示公告、通报和跟踪问责制度落实。(责任处室:督导处) (三十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贯彻落实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对学生食品、交通、消防、防溺水、防欺凌等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推进农村学校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以及专职保安聘用,实现学校安全防范“三个100%”年度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责任处室:安全处) 八、办好一批教育民生实事 (三十八)推动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完善学籍系统数据比对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引导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中职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养工作。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责任处室:发展规划财务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人事处、教师处) (三十九)继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创建。新扶持创建3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责任处室:幼特教处) (四十)深化实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完善校内课后服务各项工作机制,实现城镇小学课后服务全覆盖。建立监督评估体系,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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