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王彦霞
王彦霞律师
河北 石家庄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彦霞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犯罪区别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9-12-28 04:36)     点击:500

律师点评:

有国才有家,不管是从历史上来看还是现代的一些战乱区域,我们都能够了解只有国家和平稳定,才能够保持在国家人民安稳生活, 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那就是属于违法犯罪,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犯罪区别?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

一般犯罪,是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的侵害社会、他人法益的行为,其惩罚力度相较危害国家安全罪轻。

二者的构成的累犯不同,如果是前者,可构成特别累犯,即前罪刑罚完毕后即使超过5年,仍属累犯,应从重处罚;如果是构成一般犯罪,则仅在前次刑罚后5年内再次犯罪构成累犯,超过5年,不认定累犯,不会从重处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彦霞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彦霞律师,王彦霞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彦霞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30321250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彦霞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石家庄律师 | 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彦霞律师主页,您是第6798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