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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冷暴力是不是过错方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9-12-16 05:11)     点击:58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暴力造成离婚的,受害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我国法律没有将冷暴力列入家庭暴力中,所以不是过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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